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就具有约束力的《欧洲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版本达成三方协议。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当欧洲议会(EP)和欧盟理事会(Council)的代表就具有约束力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3D 或 CSDDD)版本达成一致意见时,所有人都认为正式通过只是一种形式。然而,2024 年 1 月 15 日,德国自由民主党(FDP)通过了一项总统决议,要求 "停止欧盟供应链指令,防止官僚主义倦怠"。[1]由于自由民主党的反对,德国政府在理事会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投了弃权票,因为它无法在内部就联合投票达成一致。因此,比利时作为理事会主席国推迟了原定于 2 月 9 日进行的表决,因为法国也持保留意见,《供应链指令》能否获得多数票尚存疑问。
当 2 月 28 日的 COREPER 会议也未能产生支持该项目的多数票时,比利时理事会轮值主席国在愿意批准该项目的成员国之间斡旋了一个 CS3D 版本,以获得必要的特定多数票,即获得至少 15 个欧盟国家(代表至少 65% 的欧盟人口)的批准,这在 3 月 15 日的会议上得以实现。2024 年 3 月 19 日,欧盟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也批准了该草案,议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通过了最终文本。与之前的版本相比,主要变化是删除了随后纳入金融行业下游活动的审查条款,并减少了适用范围内的公司数量。
适用范围和实施
与 2023 年 12 月 14 日的协议相比,公司的门槛提高了,所谓的高风险地区也被取消了。根据跨国公司研究中心(Somo)[2]的非官方估计,受影响公司的数量因此减少了 67%。根据 12 月达成的标准,将有 16,389 家公司属于适用范围。相比之下,根据最终标准,只有 5421 家公司将直接受到 CS3D 的影响,即占欧盟公司总数的 0.005%。
详情见下表:

将物流和运输服务供应商纳入您的人权尽职调查中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人权专家和德国当局一直在忙于研究一个故事:波兰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因拿不到工资而罢工,他们披露了使用其雇主服务的公司名称。此后,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出口管制局一直在调查使用该运输公司服务的公司是否履行了注意义务。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其他国家的公司可以从这一案例中学到什么,以降低合规风险。
活动链与供应链和价值链
供应链指令》的适用范围也受到了限制。最初,欧盟委员会的草案设想了整个价值链上的尽职调查义务,即从产品的 "摇篮到坟墓"。现在,下游活动的所谓活动链只延伸到客户,而不包括客户。对于上游活动,不仅包括直接供应商,企业还对二级到 N 级供应商负有尽职调查义务,重点关注最严重的风险和发生概率最高的风险(第 6 条第 1a 款)。
尽职调查和实施
受影响的公司需要制定尽职调查方法,并考虑以下几点:
- 尽职调查义务必须纳入政策和风险管理系统,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尽职调查政策 (第 5 条第 1 款)。
- 有关尽职调查义务的政策必须与员工协商制定(第 5 条第 1a 款),并至少每两年或按要求进行修订(第 5 条第 2 款)。
- 该政策的一部分是行为准则,其中说明了预防和补救措施的执行情况(第 5 条第 1b 款)。
- 集团母公司可对整个集团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第 4a 条)
- 公司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第 6 条)并确定风险的优先次序(第 6a 条)。
- 可利用独立审计员核查预防措施;也可通过参与多方利益相关者倡议来实施预防措施(第 7 条)。
- 补救措施必须消除实际的不利影响(第 8 条)。
- 利益相关方必须参与分析和优先排序、预防和补救措施以及定性和定量关键绩效指标的制定(第 8d 条)。
- 投诉程序必须向公众开放(第 9 条)。
- 必须监督尽职调查义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第 10 条)。
- 如果公司按照 CSRD 的要求报告尽职调查义务的履行情况,则可省略报告[3]。
供应链尽职调查
在本白皮书中,我们将
- 关注标准和审核在供应链尽职调查中的作用
- 探讨如何将供应商审计纳入尽职调查流程
- 讨论当前审计实践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应对这些局限性
适用于受影响公司的公约和禁令
附件第 I 部分列出了如果被忽视或违反就会对人权产生负面影响的具体权利和禁令,第 II 部分列出了指令所涵盖的环境影响。
此外,公司的人权义务目录还扩大到包括更多的权利和禁令,如禁止任意或非法干涉私生活(《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7 条)、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8 条)或禁止限制工人获得适足住房。另外七项国际公约,如 1992 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BD)、1973 年的《华盛顿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 1987 年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也扩大了禁止对环境造成可测量损害的范围。
减缓气候变化和公司内部实施
除了扩展的环境保护禁令清单外,企业还必须根据 CSRD 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每年更新的过渡计划,通过该计划("尽最大努力")确保其业务模式和战略符合向可持续经济过渡的要求,并根据《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幅度限制在 1.5 摄氏度以内。CS3D 假定,根据(欧盟)第 2013/34 号指令第 19a、29a 或 40a 条提交气候保护过渡计划的公司已履行其义务(第 15 条)。
删除了将过渡计划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薪酬挂钩的规定。
违反注意义务的民事责任
CS3D 第 22 条规定,如果公司故意或疏忽违反其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的义务,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因违反职责而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可在五年内要求赔偿因违反职责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害是由活动链中的商业伙伴造成的,则不适用此规定。非政府组织可以代表受影响的一方要求赔偿损失。成员国应确保法律费用不构成障碍。如果原告能够合理地证明其索赔要求,法院可以命令公司披露其所控制的证据。
展望和纳入国内法
根据《指令》第 30 (1) 条,《指令》必须在发布后两年内转化为国内法。30 (1).将根据企业规模和年营业额分阶段实施。详情见下表:

[1]联邦民主党主席团决议,柏林,2024 年 1 月 15 日,见 https://www.fdp.de/sites/default/files/2024-01/2024_01_15_praesidium_eu-lieferkettenrichtlinie-stoppen-buerokratie-burnout-verhindern_1.pdf(2024 年 3 月 18 日访问)。
[2]SOMO,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见https://www.somo.nl/(2024 年 3 月 18 日访问)。
[3]2022 年 12 月 14 日第 2022/2464 号指令(欧盟),修订了第 537/2014 号条例(欧盟)以及第 2004/109/EC、2006/43/EC 和 2013/34/EU 号指令,涉及企业可持续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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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是更广泛的全球运动的另一个要素,它要求世界各地的公司实施稳健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包括人权和环境保护。在任何时候,公司都需要能够回应当局、客户和评级机构的询问,并证明他们已经对供应链中的负面影响进行了评估、识别、预防和/或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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